證據用途
Evidence Usage
- 離婚訴訟—依《民法》第1052條以不忠行為為由提起裁判離婚,縮短訴訟時程。
- 侵害配偶權求償—依《民法》第184條、第195條,向外遇第三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。
- 監護權爭取—作為對方行為品性之佐證,在子女監護權裁定中提升勝訴機率。
- 財產分配談判—以證據作為和解談判籌碼,保障您的財產分配權益。
合法徵信社(統編90478449)全方位徵信調查|徵信社推薦諮詢與徵信社費用請見費用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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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調查的目的,不只是「確認真相」,更是為您在後續的法律程序中取得有效、合法且具說服力的證據。晶展的婚姻調查團隊由資深調查員與法律顧問共同主導,確保每一份蒐集到的證據都符合法庭採用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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